窑炉建设砖结构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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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建设按照设计图纸,对窑体全面检查,修正不合格项。
应将窑通道内、窑体膨胀缝内、轨道接头、砂封槽内及接头、风道管道及接头、测量孔及观察。
孔内杂物清理干净。轨道面用钢刷刷净。
窑炉建设应全部空车试车。检查窑体砌筑质量,轨道安装误差。检查每辆窑车的加工质量,耐火材料的砌筑质量,对不合格的部位予以修复。
窑墙体的保温隔热材料品种、牌号,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吊挂砖耐火材料、耐热砼吊板、耐热葫芦不允许有裂纹、缺棱掉角、扭曲、变形等缺陷。吊板、窑车、窑门钢结构材料和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窑炉建设热风管道的隔热保温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窑炉基础部分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应按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的规定进行。其中作为合格标准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数应不低于80%。
以上就是窑炉建设部分验收规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